2026年度北京市留创支持计划及高层次留学人才资助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结合本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实际,现就2026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和资助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2026 年度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 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 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 2023 年 1 月 1 日;

6. 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 50%以上;

7. 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二)申报需知


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3月25日

申报材料清单:

1. 《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五份),须申报人签字,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2. 《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汇总表》(由推荐单位汇总后出具,加盖公章);

3. 申报函:由推荐单位出具,须注明背景调查情况,明确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证明申报人已全职回国,来函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注明推荐单位已审核过申报材料原件;

4. 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一年以上海外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

5. 企业商业计划书和可行性报告等相关材料;

6. 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股权证明材料(例如经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或验资报告,间接持股的请提供法人股东的股权证明材料,不认可股份代持)、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成立至今的完税证明、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股权融资证明;

7. 知识产权证明;

8. 承诺书: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申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①《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材料1)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它企业相关材料(材料4-8)一式五份,分别按以上顺序用浅色封面无线胶装成册;

 ②全部材料需加盖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

 ③全部材料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

 ④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二、关于开展2026 年度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中国国籍;

2. 出生日期不早于 1976 年 1 月 1 日;

3. 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 2021 年 1 月 1 日后回国;

5. 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人才;

6. 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3月25日

申报材料清单:

1. 《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五份),须申报人签字、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2. 《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汇总表》(由推荐单位汇总后加盖公章);

3. 申报函:由推荐单位出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明确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证明申报人已全职回国,同时注明推荐单位已审核过申报材料原件;

4. 个人资质证明;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海外博士学位证书(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的“拟回国日期”不作为确认回国时间的依据);

(3) 毕业后在海外工作的,提交海外工作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纳税证明(不认可offer、工作合同、工作证、网页截图、出入境记录能代替上述材料);

(4)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须一年以上);

(5) 社保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5. 课题项目、论文、荣誉证书、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

6. 申报人承诺书:标明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申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①《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材料1)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他相关材料(材料4-6)一式五份,分别按以上顺序用浅色封面无线胶装成册;②全部材料需加盖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

③全部材料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

④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联系方式:

王老师 010-68447291 , 15510563066

电子邮箱:wangxw@spbuct.com


附件1: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申请表+承诺书模板.doc

附件2:2026年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资助申请表+承诺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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