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和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和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在北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思维、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得到认可;能够紧跟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有较好的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能力,注重团队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或作为北京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3.已经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以及已入选 “高创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不再推荐。
二、推荐程序
中关村示范区内非公经济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需经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报中关村管委会作为归口推荐单位。我委将根据市人才工作局有关要求报送材料。被推荐人选不得多渠道重复申请推荐。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纸质版2份及WORD电子版文件。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并在“本人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各附件按顺序分别存放、不要合并)。包括:
附件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附件2:获奖证书;
附件3:承担科技项目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附件4:获得基金资助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附件5: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材料;
附件6:代表性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重要学术专著目录、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附件7: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需提供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申报表内填写的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应有证书、项目书等扫描件做证明。证明材料应与填写内容完全一致(与申请表对应部分用明显标记标出,如姓名、项目金额等)。如无证明材料或出现不一致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表格下载
相关表格见附件,填写后用A4纸打印左侧简单装订。
(二)报送时间
2020年5月14-15日集中受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26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 88828948
邮 箱:hfyu@zgcgw.beijing.gov.cn
附件:1.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
2.推荐人选一览表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doc
附件2:推荐人选一览表.xlsx